在数据动态交易迅速发展的今天,信用体系的建设早已是我国重点关注的问题。失信的行政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颇具侵害性与威慑力的手段之一。但是失信惩戒的具体措施的性质也应当得到重视,它关乎信用建设的事中、事后的重要修复工作,这样也有利于社会的信用体系的长久、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