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津冀协同发展已进入政策转变阶段的关键时期。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需要从"谋思路、打基础"的顶层设计阶段,演变到"攻坚克难"的政策执行阶段。复杂的地缘政治因素使得京津冀协同治理的方式显著区别于"珠三角"等地的准市场机制。基于"三地四方"京津冀协同发展政策文本数据,研究发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具有显著"高位推动"特征的区域协同治理模式,即高位推动为协同治理的核心驱动力赋能、长期引导治理主体开展政策协同、重塑协同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基于此,未来京津冀协同发展应注意高位推动作用审慎让渡市场机制,建立社会组织参与的多元主体协同机制,尝试共建共管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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