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我国的相关法律虽然赋予了地方人大常委会有决定重大事项的职权,但这些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客观上制约了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现实中,一些地方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往往是地方政府"自导自演",地方人大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被地方政府所侵占,地方人大却成了"旁观者",既"缺位"又"错位"。这一公共决策现状显然不利于公共决策的

  • 单位
    中共广州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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