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息革命对既有的法律制度与传统法学带来重大冲击,如何建设数据法学以应对挑战,成为摆在国内外高等法学教育面前的共同难题。数据法学在理论、方法与价值层面全面超越传统法学,可谓法学研究范式的重大革命。山东大学法学院通过设立新型研究机构、创建新文科实验室、完善科研运行机制以及打造多元学术活动等方式革新组织形式,为数据法学研究的开展探索出全新的组织模式。在数据法学人才培养方面,法学院积极调整专业学位设置,扩大多学科背景生源,开设“法学+X”交叉课程,配备复合型师资,摸索新型教学方式,拓展丰富多彩的课外学术与社会实践活动,努力培养数字法治建设的栋梁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