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教基[20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工作的指导,我们对2003年发布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5月28日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以下简称图书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服务教育教学能力,特制定本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