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典所采用的共犯体系,正犯与共犯的区别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特别是关于从犯采用的必要减轻主义的结果,就产生了共同正犯与从犯的区别会带来实质性的归结问题[1]。关于二者区别的学说,是具有相当重要意义的课题,本文将从共同意思主体说以及行为支配说,特别是机能性行为支配说来探讨共同正犯与从犯的区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