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地方党委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由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在2006~2007年地方党委换届选举中普遍实施,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各地换届选举中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经过六年多的具体实践,地方党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已成为比较成熟的党的地方领导模式。这一领导模式,在实际运行中呈现出与以往不同的鲜明特点。一、在职位配置上,尊重地方现实需求

  • 单位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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