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公益诉讼是文物保护公众参与权实施的重要途径。目前有关文物保护的公益诉讼主要是依据《环境保护法》(2015年版)第2条和第29条的相关规定,以破坏生态环境为由,诉请追究未认真履行保护文物职责的地方政府或职能部门的法律责任。为此,应适时修改现行《文物保护法》,增加"国有文物公益诉讼"条款,构建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国有文物,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