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2018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检察机关拥有了对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的特殊案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不起诉的权力,简称为“核准不起诉”。该项权力落实到刑事司法程序中,造成了对不起诉案件适用范围、裁量因素、固有范式以及认罪认罚现有制度的四重突破。运用文献梳理、规范分析以及比较研究等方法可以发现,作为新时代检察机关权力的创新配置,核准不起诉在制度上还存在着适用范围不明、司法审查阙如、核准程序闭合以及举证责任削弱等风险。核准不起诉还处于初创时期,可以从释明案件适用范围、强化权力制约机制、破除核准程序壁垒和转变刑事司法理念等方面对该项权力进行调适与形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