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鲁政发〔2021〕20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21年6月25日,省政府公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省政府决定对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