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监督职权。但从人大监督实践来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仍是地方人大监督工作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如何让备案审查有效发挥作用,地方人大常委会一直在不断探索和实践。"湖南省溆浦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刘丽花说,2017年以来,该县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大胆探索,通过建立会议审查制度,有效提高了审查实效。会议审查制度包括初审、联审、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