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力度日趋强化,民营企业破产重整的相关研究关系到民营企业可恢复性、可持续发展,以及防范民营企业破产引发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基于此,借鉴域外企业破产重整制度的相关经验,通过梳理我国民营企业破产重整中存在立法滞后、重整程序不规范、管理人选任不科学、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关联民企合并重整存在漏洞等问题,提出完善对策。具体而言,破产重整应坚持利益均衡、信赖利益保护、必要性、效率性等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破产重整的适用条件,规范破产重整与清算程序的衔接,健全重整信息披露制度,畅通破产重整管理人的选任机制,对于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的关联民企合并重整,以实质合并原则为基础提出若干完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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