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延续了此前有关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为我国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以及现实需求提供了制度支撑,但实践中由于立法过于宽泛,仍存在意定监护的适用顺序不明、被监护人利益保护机制缺位等诸多问题。构建成年意定监护法律体系,应明确意定监护的优先排序,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将信托制度与意定监护协同并用,并完善成年意定监护的监督机制,以期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权并维护制度的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