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以来,在以平台经济为核心的数字治理领域,隐私保护、反垄断、平台责任等议题流行。与欧盟基于人权视角意在追求公平的数字发展收益分配权,以及我国主要依靠内生市场、治理的核心意在做好统筹,从而实现更高质量、更为公正和谐的平台经济发展格局不同,美国作为能够全球布局、全球收割的最大数字利益既得者,其数字治理的终极目标是维护美国数字产业霸权,并基于数字霸权去夯实其在全球的政治、经济投射力。拜登政府时期综合运用经济、外交、安全合作手腕,压制与欧盟在传统数字治理领域的争议,同时协同跨大西洋和“印太战略”,利用G7、美日澳印等小圈子,借力欧盟,增强美方在大数据、人工智能、5G、机器人、半导体等通用技术层面的规则话语权,充分理解拜登政府数字治理政策体系的内在逻辑,将对我国应对国际数字治理挑战、优化数字治理框架有启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