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代煤矿开发史上,乾隆五年的开放煤禁无疑是标志性事件。通过考察清代萍乡地区的煤矿开发可以发现:开放煤禁意味着煤矿开发权由中央下放到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根据地方社会具体情形,决定煤矿的封禁或开采。就地方社会而言,意味着乡族组织得以借助地方政府的权威,巩固煤炭资源的占有和分享煤炭开发的利益。同时在煤炭开采、运输和销售各个环节,乡族组织、地方政府和外来商人等势力渗透其中,构成了完整的煤炭资源开发网络,成为近代煤矿创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