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自贸区纠纷区别于其他纠纷的特点,现有的诉讼与仲裁机制不足以应对其纠纷解决需求,以商事调解为主导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成为必然。律师参与自贸区纠纷的调解,不但有关联的制度基础,也有其他非法律专业调解主体所不具备的法律优势。经各地先行实践探索,自贸区纠纷中的律师调解制度已经具备了可行性;其进一步的制度设计为:诉讼与非诉讼的衔接机制、律师调解队伍的建设和任职制度以及配套的多项保障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