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小保:我丈夫原来患有较严重的脑血管疾病,经过医治出现明显好转后,到一家公司任职。2019年12月17日10时20分,我丈夫在野外作业时突然旧病复发,由于身处山区,交通、通讯十分不便,等到被送至医院已是18日17时45分。19日18时25分,医院确认我丈夫死亡。事后,我基于公司没有为我丈夫办理工伤保险而要求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可公司认为我丈夫并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理由是我丈夫所患疾病并非源于工作,故不属于"突发疾病";从2019年12月17日10时20分至19日18时25分死亡也超过了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