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汉语(词)重音的原理(亦即相对凸显映射规则Relative Prominence Projection Rule, RPPR)分析,重音具有“不是东西,而是关系”的本质属性。致使汉语词重音长期以来莫衷一是的诸多原因中,对“重音是关系,关系是结构”的理解是重中之重。从汉语词重音的语音、形态和句法的表现特征看,“重化”与“轻化”都是汉语“(词)重音”原理性的自然与必然的表现;而《现代汉语词典》中“轻读”(≠轻声)范畴的揭举与建立,以及汉语“四字格”重音模式的事实,都无可辩驳地说明汉语的词重音不仅存在,而且有自身结构及其语体语法上的不同功能。

  • 单位
    北京语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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