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基于申请人的答复意见,分析与讨论其对发明实质的再理解以及创造性再判断的影响。对于申请人的答复意见,既不盲目接受也不主观辩解,而是应当理性对待与客观分析,并基于争议焦点从申请人的视角出发,重构发明创造过程,重新解读申请文件以及对比文件客观公开的内容,对创造性结合启示以及技术效果的认定等内容进行再判断,正视创造性判断中的不足与缺陷,以进一步保证审查结论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