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并政办发〔2021〕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太原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已依法修订,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