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事务治理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伴随着深度的城乡融合过程,乡村公共事务的内涵突破公共资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治理边界,趋向于成为一个随经济社会结构而变化的实践型范畴。基于广东省珠三角地区S镇的调研,发现城乡融合过程中乡村公共事务的生产过程、责任主体和治理内容均发生转向,表现为事务生产的建构性、责任主体的多元化、事务类型的不规则和折叠性,以及风险治理的常态化。基于此,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应需而生,但在实施中遇到治理体量负荷较重、协同治理合力生成困难和服务群众功能不足的困境。将问题置于乡村治理链条中予以思考,公共事务的转向与治理困境呈现的是转型期乡村治理一般化困境,这表明亟需探索与基层治理功能相契合的协同治事机制,以积极的制度供给提升公共事务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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