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编辑同志:我丈夫是天津市退休人员,2017年12月因病医治无效死亡,我是本市农业户籍人员,今年60周岁,因没工作过,无任何经济来源,生活一直依靠我丈夫生前供给,听说退休人员死亡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以领取救济费,请问参保退休人员死亡其供养直系亲属认定条件是怎么规定的?李金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