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高原湖泊生态修复背景下,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提出线性工程项目协同治理框架,采用案例对比的研究方法,对中国NLJ-DC补水工程和亚美尼亚AS引水工程两个项目进行对比分析,在此研究基础上提出以政府为主导,以适应性法律为保障,以充分尊重各利益相关方利益诉求为核心的协同治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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