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逸格"出自宋朝黄休复的《益州名画录》,此书记载了从唐乾元初至宋乾徳年间蜀地的五十八位优秀的画家,以四格作为品评的标准,并且首次将"逸格"作为最高的品评标准,在此书中"逸格"意为"笔简形具,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出于意表"。在此意为出自本心追求自己想画的东西,与服务于帝王的宫廷画家开始拉开距离。到了元代倪瓒那所提出的"逸笔"更是强调绘画不过是用来自娱的一种工具,不必太在乎世俗的标准。而这品评绘画的标准的改变,直接影响了画家对自我地位的认知,同时也改变了绘画形式的表现。本文将从品评标准的转变原因到采用图像学的方法具体分析作品画面形式的改变,从而从另一个角度解读中国绘画是如何从写实慢慢走向追求意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