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以排污收费为核心内容,到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根本目的,再到更加注重保护执法相对人合法权利的变迁和跨越。总体而言,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在全国各级政府不断建立,环境监管相关之事权与权责更加明晰,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不断强化,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不断理顺,环境法律制度体系更加优化,环境治理之主体和手段更加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