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手腕骨发育标准-CHN法评价呼和浩特地区汉族儿童青少年骨龄与生活年龄的差异。方法收集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汉族儿童青少年资料1 116例,使用CHN法评估骨龄,对结果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骨龄与生活年龄呈高度正相关(P<0.01);各年龄组骨龄与生活年龄比较:男性4.0~11.9岁、16.0~17.9岁及女性4.0~9.9岁、16.0~17.9岁,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骨龄与生活年龄差值的单样本t检验:男性4.0~11.9岁、16.0~17.9岁及女性4.0~9.9岁、16.0~17.9岁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使用CHN法评估呼和浩特地区骨龄在部分年龄段应慎用,并且有必要在CHN法基础上重新修订或制定适合本地区的骨龄评估标准。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