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清代档案中,山东地区缉查私盐的案情记录清楚地反映出缉私中的基层生态面貌,具体表现为盐店私募巡役与民间私贩之间的冲突与融合。基层巡役或深或浅地嵌入到当地农民的生活中,两者基于利益基础的交往互动塑造出一种以对立为主、同时又存在着松散合作的特殊关系。这种对立/合作关系极易激化和破裂,积累的社会矛盾往往会引发一场大规模的冲突,清末潍县傅戈庄盐店被焚案就是这种生态阈值的集中爆发。作为社会结构中最基层的役民关系,两者间的互动既受官商关系、商役关系与官民关系的约束与引导,同时也对以上几种关系的塑造及国家律令的调整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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