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预算与会计研究会,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各会员单位,有关财经院校、科研院所:经主管部门财政部同意、国家新闻出版署核准,《预算管理与会计》正式更名为《预算管理》。更名后,办刊宗旨和服务对象不变,在财政部预算司、国库司的指导下,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战略决策和党中央对财政预算工作的部署要求,更加聚焦预算管理和国库管理的中心工作,更好服务财政高质量发展。希望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大力支持本刊发展,踊跃投稿,积极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