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据悉,《海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民用建筑篇)》(以下简称《标准》)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应由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5类指标组成,且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绿色建筑评价应在建筑工程竣工后进行。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可进行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