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 2 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 ,知识产权及其法律制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和重要。但是 ,知识产权保护不能神圣化和绝对化 ,而必须有一个合理与适度的界限。同时 ,即使知识产权的获得本身是合理、合法的 ,其实际的行使行为也存在一个正当与否的问题 ,也就是说 ,正当获得的知识产权也有一个不正当行使 (即滥用 )的问题。为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 ,知识产权的行使就要受到相应的法律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规制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早已就是一个重要的法律理论与实践问题 ,而在我国似乎还是一个新的问题。随着微软、思科以及DVD专利联盟等在行使知识产权中的一些行为不断受到质疑 ,知识产权行使行为的法律规制问题在我国也是不容回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