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育观念的角度观察,改革开放40年来的法学教育可以被视为是一个从义理传承到学以致用,再到慎思明辨的过程。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贯穿从专业知识到职业能力、再到法治精神与理念的指导思想。基于这样思想观念的主导,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法学教育最初注重的是概念、知识与规则内容的传授,继而注重将僵化的知识活化于法律职业的操作之中,此后,再于实践层面贯穿法治的精神与理念,使得法律职业变成一个符合社会发展方向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