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优势和利益相关者的特征分析,从政府部门角度遵循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阐述了合作伙伴选择的主要因素。在双方达成合作签订合作协议后,开始进入全面合作期,通过成立项目公司、确定公司股权结构、组织管理架构等事项的参与或决策是逐步深入加深双方互信了解。项目进入到建设运营期是双方发展高度信任机制的持续深度互动期,在这个阶段积极沟通、技术共享、资源共享、合理解决冲突是主旋律,这就需要通过建立合作利益的协调机制来调和,以契约机制、监督机制、绩效评价机制调和双方这种利益不平衡和矛盾,实现双方的合作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