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的发布与实施,废止了“现行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内容有比较大的调整,工业建筑针对丙类厂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做出明确清晰的要求;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也相对提出更严格的要求。设计人员应正确认识新要求在设计中的把握,现行标准中,废止的强制性条文是指“相关”国标及行标;原有标准中废止的条款,在新规范中没有体现时,设计人员应正确理解。

  • 单位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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