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南逢李龟年》是著名的唐诗经典,并被认为代表了杜甫七绝创作的最高水平,然而,从古至今却一直有学者质疑杜甫的"著作权"。已有学者从史料和史实的角度论证了杜甫创作的可能性,而文章则从历来学者们所忽视的诗歌意象以及审美反应方式角度进行证实。此诗核心意象"落花"代表着最美的春景,符合当时及杜甫的审美习惯,而此诗对旧友相见场景的如实呈现,既符合杜甫荆湘诗的创作惯例,也有其独特性。这是一首表达"喜相逢"的诗,不必从政治性角度作"过度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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