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7"最低价中标"的配套制度最低价中标法与我国现行的各种招标方法相比较,有下列优点:(1)符合法律法规精神,满足采购的需求。(2)减少主观因素,招投标人的非正规运作空间被压缩,更容易实现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3)适度减少了评标工作量,提高了评标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4)操作简便,减少了在商务标书上的过多纠结,可节约招标过程中各环节发生的交易成本。(5)加大对投标人的促进作用。企业只有通过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