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讯逼供及其危害

作者:刘玲
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1, (17): 289-290.
DOI:10.3969/j.issn.1009-0592.2011.17.165

摘要

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十次犯罪(培根语).但在侦查阶段,如果因刑讯逼供而获取了"堆据",导致了冤假错案的发生,那么,毫不夸张的说一个冤案的发生,其恶果则相当于对公平正义的颠覆,对人权的毫不留情的践踏.刑讯逼供对现代法制的发展了产生了极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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