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精准扶贫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举措,加强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为达到扶贫工作实效提升的目的,需要我们切实采取针对性的方式。而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就是一种主要的方式,随着近年来不断深入实施,我们发现虽然这样的做法具有法学理论基础,但是因为在法律上缺乏明确的规定,所以在合作扶贫中存在法律困境。为达到良好的合作,需要强化对其的法律治理。因此,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对农村精准扶贫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以下简称二者合作扶贫)的法律基础、现实困境和发展对策三个方面,提出了强化二者合作扶贫法律治理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