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孔子和孟子是儒家法哲学的创立者和继承者,荀子的法哲学则背离了儒家的正统。孔子和孟子以超验本体构建道统解释世界,认为人性本善,向内开显即可完善,生命的真谛是人生境界的升华,德行修为的具体方法是通过内省开显仁心。荀子立足经验认识和改造世界,认为人性本恶,需要外求向善,人生的意义在于认识真理,以真理指导生活,以礼法从外约束、完善德行。在社会制度的建构上,孔子、孟子和荀子具有趋同性,均主张君主集权和文化一元主义。荀子法哲学与儒家法哲学、道家法哲学和法家法哲学有相似之处也有显著差别,其内容具有独特性,自成一体。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