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达经济体出于维护自身利益,以及竞相抢占数字贸易规则制高点之目的,打造数字贸易规则的"美国范式""欧盟范式",同时在分歧中谋求战略合作,给中国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带来诸多挑战。我国应充分激发数字贸易发展潜力,完善相关立法,争取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主动权。对外,可通过在"一带一路"合作框架下,与沿线国家及地区加强数字贸易合作并制定互利共赢的数字贸易规则。同时,梳理美欧主导的贸易协定中数字贸易规则的相关条款,并与其建立数字贸易合作的"正和思维",化解数字贸易规则中的分歧。对内,赋予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数字领域的改革自主权,实现高度的制度创新。同时,加快数字立法规划,制定与数字贸易规则衔接的法律制度。

  • 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 国家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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