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控制执业成本,一直是律师执业活动绕不开的问题。费效比应当结合律师执业机构的具体组织形式来讨论,因为律师执业所采取的不同组织形式,会带来不同的成本问题。例如,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出庭律师在传统上单独执业,但是为了降低成本,若干出庭律师往往在出庭律师办公室(Chameber)中工作。出庭律师办公室中的出庭律师们共同承担费用,包括那些负责出庭律师活动管理、出庭律师日志管理和向事务律师收取费用的办事员的费用。在苏格兰,诉辩律师被称为图书馆职业。大多数——但不再是全部——诉辩律师在爱丁堡毗邻苏格兰最高法院的前苏格兰议会大楼的诉辩律师协会图书馆工作,该图书馆自称是英国最好的法律图书馆。在诉辩律师图书馆他们不仅可以查阅相关法律条文和法律报告,还可以与委托他们的事务律师进行磋商。这些都是共享资源,降低执业成本的典型形式。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