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卢森堡是较早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的国家,历经两次改革,在资金筹集机制、保障群体范围、职能机构设立、护理需求评估以及待遇给付形式等方面,改革成效显著。对此,中国可尝试借鉴卢森堡的经验,从扩大保障对象、建立储备金制度、完善监督管理职能、优化评估服务、完善服务内容等方面,进一步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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