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政府治理效果的不佳与多元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诉求等,促使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社区、公众等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成为应对复杂环境问题的新方案。面对跨域环境问题的共生性、外溢性与流动性等特征,为了有效地将多元行动者组织起来,应建构区域行动者网络这一新型的社会治理结构。亦即,只有打破现有官僚体制的封闭性并突破现有行政区划的界限,才能实现区域环境合作治理的良好局面。在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区域行动者网络的建构既是国家机构改革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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