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回顾《职业教育法》颁行以来的26年,中国职业教育发生了巨大变化。从推进依法治教的角度看,在《职业教育法》的引领下,我国职业教育的法律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加快建设、全面完善三个阶段。1996年《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全面开启了我国职业教育法制体系建设的进程,我国职业教育正式进入有法可依、依法治教的新阶段。在党和国家的大力推动下,以《宪法》为立法依据,以《职业教育法》为核心,其他相关平行法律为支撑,以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教育部制定的部门规章、省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规章,以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落实政策为配套的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加快建设,促进职业教育沿着依法治教的道路稳步前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顶层设计。在此背景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大了对《职业教育法》的执法监督,开展了首次《职业教育法》的执法检查工作,总结职业教育发展经验和成绩,也诊断职业教育存在的各种问题与不足,并经过专题询问,督促“一府两院”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人大常委会监督检查进一步确保了《职业教育法》的有效实施,有力推动了现代职业教育法治环境的建设与完善。

  • 单位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