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宁商规[2021]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扎实推动二手车出口业务,依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开展二手车出口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

  • 单位
    南京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