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公司是一系列与公司活动相关者契约组合体。但是,现代公司契约理论中"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的会计目标都偏于,向所有者披露相关财务信息,却忽视了公司其他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参与者。本文探讨的基础是,在公司利益相关者契约理论之上,公司的会计目标应定位于,向各利益相关者契约主体提供财务、经营管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