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销售侵权行为地的判定

作者:姚强; 王丽平
来源:人民司法, 2019, (23): 90-94.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19.23.024

摘要

<正>【裁判要旨】专利法领域中,销售侵权产品行为一旦作出即造成侵害后果,行为的实施地就是结果发生地。销售行为并非瞬时完成的行为,成立于买卖合同订立,终止于发货,故买卖合同成立地法院、侵权产品发货地法院具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