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案情简介江苏省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某住宅小区物业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其经营场所公示的车位管理费标准为30元/车位.月,超出如皋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指导价格20元/车位.月。经查,该公司为如皋某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且该住宅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如皋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如皋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皋政办规[2020]1号)文件要求,自2020年10月1日起,如皋市住宅小区的地下车位汽车停放费的最高限价为20元/车位.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