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我国在新形势下的重要改革,既有滥觞于外国的部分,也有本国的传统参与其中,因而在我国既有播种的土壤,也存在着发芽的阻碍,更有着开花结果的光明未来。接下来笔者将以该制度的正当性条件及与美国诉辩交易的制度异同为一斑,一窥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全豹,为推进该制度在我国的生根发芽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