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规范澳门公路秩序的法律以2007年颁布的《道路交通法》(Lei do Transito Rodoviario)为核心,在交通侵权损害赔偿的问题上,适用的法律还有《澳门民法典》和《澳门商法典》等。在澳门,车辆持有人对因车辆造成的损害承担风险责任。在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上,澳门地区建立了以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为主、汽车保障基金(葡文缩写为FGA)为辅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基本补偿体系。但现存法律体系仍有一定的改进空间,其问题主要包括:需要进一步明确人身损害方面的具体项目和基准,以及扩大受害人之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