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晋于秘书监中设立书博士,标志着官方书法教育制度的初步建立。经过南北朝的发展,官学书法教育制度逐步完善,隋朝沿袭北朝制度,在国子监中正式设立书学,官学书法教育初步制度化。唐因袭隋制,官学书法教育制度在唐代得到全面发展。